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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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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四、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_医疗事故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19条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是指: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4.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6.由中国海警局立案侦查的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 7.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也可以是公安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走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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