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湖北开铺“2010年湖北国际着名品牌”评比流动—医疗处理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推入国际着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和发铺省内国际着名品牌商品出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日前,湖北省商务厅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铺2010年湖北省国际着名品牌评比申报工作。 据了解,申请"湖北省国际着名品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前提: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对外商业经营者资格;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且上年度经营盈利;申报种别商品上年度企业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企业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治理体系认证或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或食物安全认证;近3年来无严峻违法违规行为,未因出口商品质量题目被境外索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企业在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经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种别商品,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对符合资格前提的企业,将按照国际着名品牌创建规划,研发立异能力,治理体系认证,上年度出口额,出口额增长率,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经营和社会评价等8项指标入行评分。(记者 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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